区别如下:
1、保护原则不同
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的,也是自愿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的目的是体现公证的效力,主要用于声明著作权权属,同时使后续维权时的证据力度更大。
软件专利则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保护,因此必须要积极申请,且专利制度也是以“用公开换保护”为原则。
2、保护依据不同
软件著作权保护依据是《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专利保护依据是《专利法》,具体审查标准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若干问题”。
3、保护客体不同
软件著作权申请提交的资料是源代码及用户操作手册,所以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这样就有可能出现竞争对手将你的软件进行研究,然后改变编程语言,达到的结果是一样的,但由于代码不相同,所以不侵犯著作权。
软件专利则不同,在申请时描述的是软件的设计构思(注意一定要以技术方案的形式表现,或者最好能够结合硬件来表现),包含了软件流程图的内容,而不是主要说明采用哪种程序语言实现。一旦获权后,他人只要采用了软件专利的设计构思或方案,就可能构成侵权。
4、通过率不同
软件著作权实行的是登记制,一般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只要形式审查时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并且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可获权,登记通过率极高。
软件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一般纯软件型的专利不易获权,通过软硬件结合的方式会提高其授权率,但总得来说通过率依然不高。
5、保护期限不同
民的作品,其法律规定的相关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法人及其它组织的作品,其法律规定的相关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
软件专利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20年。
新闻出版总署要求经营网络游戏的公司,每款产品需到新闻出版署做一次互联网出版备案,通常也称游戏版号;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游戏版号一般是运用到游戏开发好的产品,需要上线用到;而著作权是当你游戏开发完成,只要满足独创性要求,你就自然获得了游戏软件的著作权。
游戏开发商和发行商在游戏产业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虽然两者之间有合作关系,但是它们的职责和责任不同。
首先,游戏开发商是游戏的创作者和制作者。他们负责设计和开发游戏的内容、玩法、图形和音效等。开发商通常是一个团队或工作室,由程序员、设计师、艺术家和音效师等专业人员组成。他们根据游戏概念和需求,从头开始创建游戏,并负责游戏的技术开发和创意实现。
发行商则负责将游戏推向市场并销售。他们与开发商合作,获得游戏的发行权,并负责在全球范围内宣传、推广和销售游戏。发行商通常具有广泛的市场渠道和销售网络,可以将游戏引入各个平台和市场。他们使用自己的资源和专业知识,通过营销、分销和物流等渠道,将游戏推向玩家。
在游戏产业中,开发商和发行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很重要。开发商依赖发行商来帮助他们将游戏推向市场,使更多的玩家了解和购买游戏。而发行商则需要优质的游戏内容来吸引玩家和增加销售。因此,双方需要密切合作,在游戏的开发、宣传、发行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协调和合作。
总结来说,游戏开发商主要负责游戏的创作和开发,而发行商则负责游戏的宣传、销售和分发。两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对于游戏的成功与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上一篇:游戏推广和知识产权的关系
下一篇:游戏推广和知识产权哪个好